- 索 引 号:QZ07115-0101-2025-00345
- 备注/文号:南资源公示〔2025〕78号
- 发布机构:澳门皇冠: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经澳门皇冠:人民政府批准,澳门皇冠:自然资源局决定以协议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
澳门皇冠:XY2025002号 |
地块位置 |
霞美镇仙河村 |
土地用途 |
工矿用地-工业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0.1221 |
出让年限 |
45年 |
成交价(万元) |
76万元 |
规划设计条件 |
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1.1≤FAR≤3.0;建筑密度D≥40%;建筑高度≤54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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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单位 |
泉州亚金机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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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澳门皇冠:自然资源局关于澳门皇冠:XY2025002号地块规划条件的通知》(南资源规〔2025〕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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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编号 |
澳门皇冠:XY2024003号 |
地块位置 |
霞美镇仙河村 |
土地用途 |
工矿用地-工业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0.2132 |
出让年限 |
45年 |
成交价(万元) |
132万元 |
规划设计条件 |
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1.1≤FAR≤3.0;建筑密度D≥40%;建筑高度≤54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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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单位 |
泉州市奥普德机械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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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澳门皇冠:自然资源局关于澳门皇冠:XY2025003号地块规划条件的通知》(南资源规〔2025〕18号) |
二、公告期: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20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告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告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如本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在公告期没有异议,我局将按规定程序与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其他事项
该地块出让地价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森林植被恢复费、排污费、教育费附加和契税等政府规费,相关税费由用地单位承担缴交。
泉州亚金机械有限公司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草签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缴交澳门皇冠:XY2025002号地块15.2万元的定金(定金抵作出让金),剩余部分在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
泉州市奥普德机械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草签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缴交澳门皇冠:XY2025003号地块26.4万元的定金(定金抵作出让金),剩余部分在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澳门皇冠:自然资源局所有者权益科
单位地址:澳门皇冠:溪美街道柳城路77号
邮政编码:362300
联系电话:0595-86370625
联 系 人:陈先生
澳门皇冠: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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