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200-2025-00234
- 备注/文号:南政地〔2025〕52号
- 发布机构:澳门皇冠: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06
市资源局:
《澳门皇冠:自然资源局关于划拨澳门皇冠:“两溪一湾”安全生态水系综合整治工程(一期)滨溪南路用地的请示》(南资源〔2025〕 42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柳城街道霞西村、帽山社区、象山社区,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澳门皇冠:2024年度第四十四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24〕657号)批准征收的土地合计4.1603公顷(原地类为水田0.4136公顷、水浇地0.3695公顷、旱地0.4991公顷、园地0.5125公顷、草地0.0659公顷、其他农用地0.5646公顷、建设用地1.7348公顷、未利用地0.0003公顷),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澳门皇冠: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澳门皇冠:“两溪一湾”安全生态水系综合整治工程(一期)滨溪南路项目用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
二、同意你局的供地方案,划拨供地具体手续由你局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有关事项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执行。用地成本由用地单位自行承担,用地有关税费由用地单位按规定自行缴纳。
特此批复!
澳门皇冠:人民政府
2025年6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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