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600-2025-00229
- 备注/文号:南政地〔2025〕39号
- 发布机构:澳门皇冠: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09
市资源局:
《澳门皇冠:自然资源局关于划拨诗山镇消防救援站项目用地的请示》(南资源〔2025〕29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诗山镇山二村,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澳门皇冠:2010年度第五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文〔2011〕303号)批准征收的土地合计0.5001公顷(原地类为水田0.4905公顷、旱地0.0083公顷、其他农用地0.0013公顷),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诗山镇人民政府作为诗山镇消防救援站项目用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消防用地。
二、同意你局的供地方案,划拨供地具体手续由你局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有关事项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执行。用地成本由用地单位自行承担,用地有关税费由用地单位按规定自行缴纳。
特此批复!
澳门皇冠:人民政府
2025年5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