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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QZ07101-1600-2025-00244
    • 备注/文号:南政文〔2025〕229号
    • 发布机构:澳门皇冠: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09
    澳门皇冠:人民政府关于梅山镇2025年第一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时间:2025-06-10 10:12

    梅山镇人民政府:

      《梅山镇人民政府关于梅山镇2025年第一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梅政发〔2025〕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梅山镇集体农用地0.0691公顷(其中耕地0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列入我市2025年度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

      二、本批次集体农用地转用涉及的村、地类及面积具体为:埔仔村农用地0.0091公顷(其中园地0.0091公顷),灯埔村农用地0.0480公顷(其中林地0.0480公顷),新兰村农用地0.0120公顷(其中园地0.0120公顷)。

      三、农用地转用后专项用于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由你镇按照《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和《澳门皇冠: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澳门皇冠:规范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南政办规〔2023〕19号)中关于“一户一宅”、宅基地面积限额、技术标准等有关规定办理供地和建设批准手续,通过福建省用途管制系统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并按规定备案。

      四、涉及退旧建新、土地补偿等问题,由你镇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督促落实。

      附件:梅山镇2025年第一批次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审批表

      

     

    澳门皇冠:人民政府

      2025年6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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